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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发布单位】卫生部
【发布文号】
【发布日期】2005-05-31
【生效日期】2005-05-31
【失效日期】
【所属类别】政策参考
【文件来源】卫生部
卫生部关于广东惠州LNG电厂3×35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
你公司《关于对广东惠州LNG电厂3×35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工程申请审核的函》(惠电函[2005]21号)收悉 。经审查,我部同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关于广东惠州LNG电厂3×35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 ,准予你公司该项目立项建设 。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,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 ,加以整改。该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 ,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报我部审查同意后 ,方可施工 。此复 。二OO五年五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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